起诉小三会坐牢吗(做小三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很多已婚朋友都十分痛恨“小三”,经常会咨询小编如何去处理这类问题。如果你也深受“小三”的困扰,不妨看看本文。
“小三”是一个历来已久的困扰人类婚姻关系的社会问题。从道德的角度,小三违背社会优良善良风气,插足他人家庭,利用自己年轻资本夺人所爱,鸠占鹊巢不劳而获,让原本稳定的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小三破坏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侵犯原配的财产权益,对原配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破坏公序良俗,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2021年《民法典》正式生效实施,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小三问题也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那么,做一名“小三”在法律上到底可能会面临哪些后果?
一、《民法典》关于对小三问题的规定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婚姻编》、《民法典·总则编》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小三问题做了如下的规定: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的强制性规定。这为那些因“小三”而离婚的原配们在财产方面的正当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比如男方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全部来源,一年收入100万,这个时候男方因“小三出轨”,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原配都正当拥有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收入的一半(共同共有),这对那些全职型太太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
同时,这条规定也赋予了原配向小三追索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出轨方往往瞒着原配跟“小三”保持长期的交往关系,会为小三购置各种礼物,花费巨大。上述规定了夫妻关系期间所得的共同共有制度,这样出轨方送给小三的各种礼物,金钱等属于“无权处分”,而小三接受这类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原配可以起诉小三归还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让小三处于诉讼的漩涡中而麻烦不断。
2、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一条第(5)项兜底性规定,是悬挂在“出轨小三”一方头上的利剑。因“小三出轨”,不管是肉体出轨还是精神出轨,原配都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出轨方赔偿精神损失,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又打击了小三和出轨方的气焰。
3、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条是对婚内出轨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行为更严厉的惩罚。原配在搜集证据后,无论在离婚时还是在离婚后都可提起这类诉讼,法律支持保护无过错方。一旦诉讼主张成立并被法院支持,小三和出轨方很可能会一块钱都分不到,最后落得人钱两空的结果。
二、《刑法》对“小三”问题的规定:
《刑法》是惩罚各类刑事犯罪的法律规范,行为人为此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1、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重婚”和“结婚”包括事实婚,即虽未领证,但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现实里,很多小三都与有配偶者隐蔽同居,如夫妻般的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原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调查属实且证据充分,检察院就会公诉出轨方和“小三”,让小三遭受牢狱之苦。
2、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条主要可以用来对付那些十分“猖狂的小三”,包括小三通过网络渠道实施的一些辱骂、诽谤原配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有些小三十分狂妄,经常炫耀自己的可耻行为,并经常羞辱原配,想借此上位。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及时保留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可,一旦胜诉,小三会面临坐牢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层面看,做一名“小三”的风险很大,不仅可能会人财两空,还可能要承受牢狱之苦,即失去自由。如果再加上道德上的“惩戒”,“小三”也算得上是一种十分高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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