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理论,合作学习的定义与内涵
合作学习理论(合作学习的定义与内涵)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张玉彬
对于合作学习的概念,目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解释,世界各国研究合作学习的代表人物大多提出了定义,笔者梳理如下:
合作学习的主要创始人美国的戴维•约翰逊和罗杰•约翰逊(David Johnson and Roger T. Johnson,以下简称约翰逊兄弟)认为 “合作学习就是教学上运用小组,使学生共同活动以最大程度地促进他们自己以及他人的学习。”
合作学习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罗伯特•斯莱文(Robert Slavin)教授认为:“合作学习是指示学生在小组中从事学习活动,并依据他们整个小组的成绩获取奖励或认可的课堂教学技术。”
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合作学习的重要代表人物、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沙伦(Sharan,S.)博士对合作学习进行了这样的界定:“合作学习是组织和促进课堂教学的一系列方法的总称。学生之间在学习过程中的合作则是所有这些方法的基本特征。在课堂上,同伴之间的合作是通过组织学生在小组活动中实现的,小组通常由3-5人组成。小组充当社会组织单位,学生们在这里通过同伴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展开学习,同样也通过个人研究进行学习。”
美国肯塔基大学教授、“合作掌握学习”(cooperative mastery learning)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嘎斯基(Guskey , T. R.)对合作学习作了比较具体的阐述:“从本质上讲,合作学习是一种教学形式,它要求学生在一些由2-6人组成的异质小组(heterogeneous group)中一起从事学习活动,共同完成教师分配的学习任务。在每个小组中,学生们通常从事各种需要合作和互助的学习活动。”
美国当代合作教育研究的著名专家,国际教育合作研究会(IASCE)主席尼尔•戴维森(Davidsion, N.)则把合作学习表述为一种要求积极的互依(一种沉浮与共的意识)、个体的尽责(每一个人对学习作出贡献)、人际技能(沟通、信任、领导、决策和冲突解决)、面对面的互动促进,以及过程分析(反思小组功能发挥情况以及如何发挥得更好)的团队学习关系。
加拿大著名教育心理学家文泽(Winzer,M.)认为:“合作学习是由教师将学生随机地或者有计划地分配到异质团队或小组中,完成所布置的任务的一种教学方法。”
英国著名教育学家赖特(Light, P. H.)和以色列著名教育学家,合作学习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梅瓦里克(Mevarech, Z. R.)女士根据斯莱文的定义,提出了他们对于合作学习的定义:“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小组中共同学习的学习环境”。总的来看,合作学习的概念主要涉及以下几条主要的内容:
1.以学习小组为基本形式
合作学习的特色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小组的构建一般遵循: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
2.动态互动合作
合作学习无论是外在表现,还是内在思维都是动态的。组员个人处于动态的思维和行为状态,组员之间通过互动,在合作中也是保持着动态的形式。
3.以目标为导向
合作学习的任务一般都有明确的目标,以目标为导向,全体组员向着目标努力。
4.以团体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
与个体独立学习不同,合作学习通常以团体即合作小组的整体成绩为评价依据,这就要求小组内部形成合作,小组成员各尽其能、以最优的途径实现合作目标,而小组之间则是竞争的关系。所以,合作学习,可以将合作与竞争结合起来,高效的合作学习,则能够在合作与竞争之间取得平衡。
约翰逊兄弟、斯莱文和卡甘三位合作学习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归纳出了合作学习的基本要素。
约翰逊兄弟认为,合作学习应该包括:积极互赖(positive interdependence),责任到人(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面对面促进性互动(face-to-face promotive interaction),人际交往和小组技能(interpersonal and small group skills),以及小组自治(group processing)。
斯莱文教授归纳的合作学习要素有:小组目标(group goals),责任到人(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成功机会均等(equal opportunity for success)。
而卡甘对合作学习基本要素的归纳也略有不同,他提出了:积极互赖(positive interdependence),责任到人(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公平参与(equal participation),同时互动(simultaneous inte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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